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於2014年09月15日發布
公告內容請參考網址:
http://www.sda.gov.cn/WS01/CL1599/106511.html
為進一步深化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決定不再對食品添加劑委託加工生產實行備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不再對食品添加劑委託加工實行備案管理。
二、委託生產加工食品添加劑的,被委託方應當具有合法有效的生產許可證。委託加工的食品添加劑,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食品安全標準等規定要求進行標識標註。
三、對委託加工食品添加劑的監督管理,依照《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執行。
特此公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