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作物)的意義範圍:
本計畫網站是以食品安全的角度出發進行相關的研析工作,農產品(作物)的定義與涵蓋範圍是參考台灣政府統計資訊的定義,以及中國大陸相關食品安全標準來擬訂:係指農業所生產之作物(包括稻米、雜糧、特用作物、蔬菜、菇類、果品、花卉類、其他作物等)及其製品。
在農產品(作物)分類方面,中國大陸官方不同部門有不同的定義與分類標準,目前尚未有較為一致的分類方式。
日前,中國大陸農業部於2015/10/28公告《农产品分类》農業行業標準的意見徵求公告,其附件中的標準草案中,規劃以產業源、生物學屬性、用途、加工因素等作為分類的基本依據,擬將農產品的一級分類設定分為:種植業產品、畜牧業產品、水產品等三大類。
本計畫網站中的所指稱的農產品(作物),與上述農業部正研議標準草案中的用詞意義並不相同,而其涵蓋範圍與該草案訂定的 一級類:種植業產品 相類似,不包括水產品、畜產品。未來本計畫的研析成果,將視上述標準等發規制定的情況,再行參考調整相關用詞。
農產品(作物)的分類:
在農產品(作物)的分類定義上,本計畫依據 中國大陸「GB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標準中的附錄為主要分類依據,參考並綜整「GB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有關食品類別與名稱的分類原則所建構而成。
。其中,與農產品有關項目的主要分類包括了:水果及其製品、蔬菜及其製品、食用菌及其製品、穀物及其製品、豆類及其製品、藻類及其製品、堅果及籽類、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飲料類、酒類、食糖及澱粉糖、澱粉及澱粉製品、焙烤食品、可可製品、巧克力和巧克力製品以及糖果、其他類等,並依據原物料/加工再製等原則再行細分,相關分類細節簡略列示如下清單:
食品安全要素:
在食品安全要素方面,所需考量的要素包括:汙染物限量、衛生標準、農藥殘留等,相關檢測指標可進一步歸納分類為安全指標、理化指標等。各檢測指標有相對應的監測程序方法或是檢驗標準,可供查驗時遵循。